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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成功获得2026—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联合发布公告,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成功获得2026—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教育基金会2026至2028年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pdf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省级主管部门对基金会法人治理、内部管理、财务规范、公益项目运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综合认可。资格获批后,广大校友、爱心企业及社会各界通过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开展公益捐赠,可依法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社会力量支持南华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政策规定,相关税收优惠如下:

1.企业捐赠:企业通过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个人捐赠:个人通过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本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6年至2028年。

下一步,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持续健全治理体系,规范财务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保障捐赠资金规范、高效使用,聚焦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生奖助、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发挥公益基金会助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广大校友、爱心企业与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南华大学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基金会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继续捐资兴学,同心助力南华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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