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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预算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加强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预算管理,根据《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拟定本管理办法。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基金会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由基金会财务部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合同、协议、往年实际收入的变化趋势和结合本年度有关因素进行测算。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金会支出预算以收入预算为基础,量入为出,原则上不做赤字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公益事业支出、管理费支出、其他支出等。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支出预算。

三、预算执行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及时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向理事会汇报,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四、决算编制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应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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